70.2.11 星期三 天氣晴

 

今天到技術學院找大夥聊聊,卻遇到一件不尋常的事:目擊車禍的發生,協助警方送傷者就醫。

 

大家第一次參與這種事都很緊張,但很熱心幫忙處理,贏得警伯的讚美。事情是這樣的:

 

大夥走到通往台大小巷的十字路口時,雲和蕭聖敏要賽跑衝過,於是在綠燈亮的那一霎那,兩個人像箭一般的射了出去……大家也開始跑過去……跑到一半時,忽然右邊衝出一輛闖紅燈的機車,撞上從小巷騎過來的腳踏車……。

 

(車禍的過程敘述略)

 

……那一幕真混亂,兩旁車聲、馬達聲、人聲雜沓,眼前躺在地上掙扎的受傷者令我暈眩……我終於從暈眩中清醒,奔過去,和陳心力一人抬他一腳,……傷者很鎮定的對陳說「腿斷了,腿斷了!」於是陳很小心的和我把他抬到小巷口……。

 

廉化光已十萬火急的要了一件外套,熱烈萬分的猛揮外套來指揮現場的交通,要車輛小心行駛。

 

陳心力趕回宿舍找傷者要找的夥伴,李崑泉打電話到110……大家很焦慮,剛剛那種歡笑的氣氛全部不見了,雲甚至拉我到一旁說「我們沒做錯吧?我是說和蕭聖敏賽跑有沒有害了他?」看她一臉惶恐,唉!

 

傷者對我說「麻煩送我到醫院。」我馬上招來了計程車,廉化光卻吶喊「等警察來處理!」第一輛計程車因此駛開了,但男生們及行人都認為速送醫才對。

 

肇事者過來了,說傷者說「這次是我撞了你,你知道嗎?」「不要緊,趕快送我到醫院就好了,送我到三軍總醫院!」

 

傷者的冷靜讓人佩服,我把他的書包,連同飛出去的一串鑰匙、原子筆送進計程車,我問他「有人去找你同學,要不要等他過來?」他點點頭,臉色已蒼白。

 

男生們主張先走,他同學再趕去不遲,於是傷者和肇事者一起被載走了。後來陳心力一臉汗的趕回來說找不到他同學。

 

廉化光和陳心力後來趕著搭計程車去三總,因為要有人簽名才能急診。我和雲留在現場,警察來處理時,我做了證簽名負責。最後我們還幫忙推故障的機車到公館派出所,再簽一次名作目擊者的證明。

…………

這時到派出所的人剩下我、李崑泉、雲、蕭聖敏、蔡年泰,五人提議去吃冰「壓壓驚」,蕭、蔡因為穿拖鞋,又在嘀咕了。這些男生真是徹行「國民生活須知」,受不了。

 

蔡穿著有班徽的班級運動服,更是寸步難移嘍!我提議他再穿上我的外套,蔡居然答應,而且還穿得非常「高興」,卻把大夥笑壞了。

 

冰沒人賣了,吃麵攤,五人吃得很愉快,全在討論受傷者的情況。吃完已經11:00,三位男生要護送我們女生回家,很照顧人的,這些男孩夠好了。

 

蔡一直強調,這是他第一次穿拖鞋「遠征」,以往的經歷是「連要出去買瓶醬油都要套上外出鞋的!」老天!

 

途經三總,使我計畫第二天去探望傷者,問蔡、蕭二位「這樣會不會太冒昧?」「不會啦,而且可能他還感動得痛哭流涕呢!」

 

回到門口,我和雲彎大腰鞠大躬感謝他們送我們回家,男生加音響效果,用日語說「阿利馬現!」

 

第二天晚上,卻獲悉車禍傷者搬離三總了,男生有人說「來看我們啦,東西拿來這邊啦!」天曉得我們這批女孩子探病是不拿「東西」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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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elen50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